按照低价竞争的逻辑,那房价不应该也是低价吗?
还有一点,如果社会上的商品都普遍性低价,那么虽然我的工资低了,可是我所能够购买的商品的价格也变低了,那我其实福祉不也没有下降多少啊?
听上去好像是那么个道理,如果抬高工资,那么商品的价格也会抬高,那么这样一来高工资高物价,其实好像和低工资低物价也区别不大啊?
关键问题就在于,为何低工资但是房价高呢?也就是低物价它不是普遍性低物价,而是出现了畸高的房价。
这个畸高的房价有悖于我们的低价竞争策略啊。
总结:低价竞争,其实问题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大,因为低价是有利于消费者的。虽然工资低但是物价也低,这样可以抵消低工资的损失。
但是,如果不是所有的商品都是低价,有些生活必需品却是畸形的高价,那低工资就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