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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三年,至今“下落不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07:44:00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陆彤

如今,快递服务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快件丢失、快件送达不及时、不送货上门等问题仍然困扰着消费者。近日,家住沙河口区的市民隋女士向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舆监中心反映,她2022年寄出一件价值4000余元的快件,至今下落不明。3年时间里,她多次联系负责投送此快递的中通快递,也多方向主管部门反映。但3年时间过去,丢失的快件没有找到,赔偿问题也没有解决。

市民反映:

快递丢了3年没找到

隋女士说,丢失的快件内装价值4000元的物品,是她在2022年1月份由大连寄往双鸭山的,选择的是中通快递。物流信息显示,物品到达双鸭山后,由双鸭山红兴隆中通公司派送,可收件人表示,至今没收到过此件,也没接到过快递员的投送电话。隋女士称,当时中通快递的解释为,快件到达当天,电脑显示“本人已签收”,而且快递员也打电话通知过收件人,但收件人对此予以否认。隋女士说,此后她多次联系快递公司,但中通公司一直以“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为由,三年过去仍无下文。

快递企业:时间过长证据难查

记者就此采访了双鸭山红兴隆中通快递公司负责人,她解释,隋女士寄往双鸭山的快递,在到达当天已经由快递员派送,电脑显示“本人签收”。至于隋女士投诉的情况他们一直努力调查,但因为时间过长,快递员的电话记录和录音已经查不到了。记者又采访了邮政管理部门,他们的解释是受理已经超时,不予受理,建议消费者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

隋女士说,平时收寄邮件时,经常会在物流信息上看到“已签收”,但本人并未签收的情况。但一般这类快递不是放在快递点,就是稍后快递员会送达,也就不太当回事,可一旦出了问题,麻烦重重,这“本人已签收”就显得过于草率了,她认为属于快递行业的管理漏洞。

律师说法:虚假签收属行业顽疾

记者采访中发现,日常生活中,快件丢失的问题时有发生,对于一些价值普通的物品,商家或快递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消费者几次投诉无门后,嫌麻烦不了了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隋女士反映的快递“虚假签收”现象确实很普遍。

律师边海明对此问题表示,虚假签收是快递行业的一大顽疾,部分快递员为了完成业绩指标,在未将包裹送到消费者手中时就私点签收,当消费者发现后与快递员联系时却得不到有效回应,虚假签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收获权,破坏了消费者与快递行业之间的信任。这需要监管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快递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员工素质。针对类似隋女士这样快递价值较高或通过投诉途径仍无法解决的问题,他建议消费者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快递交寄凭证、物品价值证明、与快递公司沟通的记录等等,考虑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事论事

“虚假签收”透支的是行业信任

作为现代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快递行业本应是便捷与效率的代名词。但是“虚假签收”这一顽疾,正成为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隐患。

出现“虚假签收”现象,是部分快递员为完成考核指标,未经确认便擅自标记“已签收”,导致快件丢失、延误时消费者维权无门。究其本质,是快递企业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如果对此问题放任不管,无疑让快递行业的“最后一公里”服务沦为形式主义。当快递单号上的“已签收”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消费者势必转向更可靠的即时配送、智能快递柜等替代服务。快递行业的发展前景无疑将面临信任危机。

根治顽疾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建立签收验证强制标准,将通话录音、面签影像等纳入服务规范;企业需优化考核机制,杜绝“唯效率论”的粗放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签收闭环;消费者更应强化证据意识,对违规签收零容忍。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消除“虚假签收”乱象。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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