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李嘉琪 通讯员 李宁伟
为加强区域间生态保护和公益诉讼司法协作,加快推进“蓝碳”司法保护融合发展,4月11日,福州首例跨区县认购碳汇交易在连江签约落地,这也是全国首宗“沉积碳—惰性碳”海洋渔业碳汇交易。
全国首宗“沉积碳—惰性碳”海洋渔业碳汇交易签约现场 连融媒供图
此宗交易是连江县检察院与福清市检察院通过检察一体化协同履职,促成福清市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自愿签订海洋渔业碳汇认购协议,3位当事人现场认购326.4吨“沉积碳—惰性碳”碳汇产品,对其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据连江县海渔局相关负责人林颖辉介绍,“沉积碳—惰性碳”渔业碳汇是一种创新碳汇类型,通过沉积物埋藏、惰性有机碳稳定存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长期转移到海洋,就像在海洋里建了个“碳仓库”,让碳长久脱离大气循环,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独特的海洋方案。
《关于建立适用认购碳汇方式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的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 连融媒供图
当天,福清市检察院、连江县检察院还签订了《关于建立适用认购碳汇方式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的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跨区域司法协同保护海洋生态搭建了制度化桥梁。根据《意见》,两地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引导案件当事人以异地认购碳汇的形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大力推动恢复性生态司法应用,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编辑:陈悦瑶